110年12月30日起可申辦勞工紓困貸款!凡年滿15年的年資均可貸10萬元!


一、申請銀行:土地銀行所屬分行或其委託之金融機構。

二、申請期間:110年12月30日(星期四)至111年1月14日(星期五)止。
(一)臨櫃:每上班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止,星期六、星期日不受理。
(二)網路:110年12月30日(星期四)9時起至111年1月14日(星期五)24時止。
(三)郵遞:以郵戳為憑。

三、申請資格:被保險人同時符合下列各款條件者,得申請本貸款。
(一)生活困難需要紓困。
(二)參加勞工保險年資滿15年(計算至111年1月14日止)。
(三)無欠繳勞工保險費及滯納金。
(四)未曾借貸勞保紓困貸款,或曾借貸已繳清貸款本金及利息。
注意:
1.已請領老年給付、終身無工作能力之失能給付或向其所屬機關請領勞工保險補償金者,不得申請。
2.申辦本項貸款無需繳交任何費用;每人限申請1次,重複申請者不予受理。  

四、申請方式:(請擇一辦理)
(一)臨櫃:被保險人填妥申請書並檢齊第五項應檢附文件,親自向土地銀行所屬分行或其委託之金融機構提出申請。但因傷病診療期間無法親自辦理者,應提出委託書、醫療機構出具之相關證明文件、戶口名簿(或其他足資證明被保險人與受託人親屬關係之證明文件)與受託人印章、身分證正本及正、背面影本1份(正本驗後發還)委託親屬辦理,俟核定通過後再檢齊第五項應檢附文件,由被保險人親自到原申請之分行或金融機構辦理簽約、對保及撥款手續。
(二)網路:符合土地銀行所定之網路簽約及對保資格者,應於受理申請期間點選 土地銀行入口網站 /一百十一年勞工保險被保險人紓困貸款/申請,依序填妥申請資料,並完成網路簽約及對保手續,網路申請受理後即以Email回傳受理成功訊息。
(三)郵遞:被保險人填妥申請書,並檢附身分證影本,以掛號郵寄至土地銀行所屬分行或其委託之金融機構(地址請至該行網站查詢),俟核定通過後再檢齊第五項應檢附文件,親自到原申請之分行或金融機構辦理簽約對保及撥款手續。

五、應檢附文件:(完成網路申請者除外)
(一)掛號回郵信封(填妥收件人姓名、住址,並貼足郵票)。
(二)被保險人印章。
(三)未在土地銀行開立存款帳戶者,請攜帶身分證正本及正、背面影本2份,以及健保卡(或駕照)正本及正、背面影本1份。
已在土地銀行開立存款帳戶者,請攜帶存摺及身分證正本及正、背面影本1份。